宁波市镇海区兴庄市政服务有限公司现对镇海区庄市街道庄市农贸市场2套商业用房和6个便民摊租赁权进行公开竞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竞租标的物:
序号 |
资产类型 |
面积 (平方米) |
年租金 (元) |
保证金 (元) |
租期 |
备注 |
1 |
庄市农贸市场3间店面(朝菜场路) |
180 |
129,600 |
32,400 |
三年 |
商业用房1-2层 |
2 |
庄市农贸市场内部两间 |
21.66 |
9,400 |
2,350 |
三年 |
商业用房1层 |
3 |
便民摊(兴庄路北) |
8 |
2,000 |
500.00 |
三年 |
便民摊1层 |
4 |
便民摊(兴庄路北) |
8 |
2,000 |
500.00 |
三年 |
便民摊1层 |
5 |
便民摊(兴庄路北) |
8 |
2,000 |
500.00 |
三年 |
便民摊1层 |
6 |
便民摊(兴庄路南) |
16 |
4,000 |
500.00 |
三年 |
便民摊1层 |
7 |
便民摊(兴庄路南) |
16 |
4,000 |
500.00 |
三年 |
便民摊1层 |
8 |
便民摊(西陆路) |
10 |
2,400 |
500.00 |
三年 |
便民摊1层 |
1、 采取一次性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租。按照租金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标的物报价有相同的,按照相同价格从高到低抽签确定承租人。
抽签方式:以报名顺序为抽签顺序,抽签确定标的物的承租人。
2、 商业用房标的物租赁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租金不上浮,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便民摊标的物租赁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租金不上浮,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 经营范围按照资产类型进行经营,便民摊仅用于祭奠用品、衣服缝补和钥匙配置等便民服务用途,不得用于餐饮娱乐等其他活动。
4、 公开竞租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4:00点整,地点为镇海区庄市街道兴庄路771号二楼会议室。
二、 竞租对象:同意遵守《竞租公告》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意向竞租人不得有违规经营、恶意拖欠房屋租金、不能诚信经营、违约等不良行为。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均不符合本次资格要求。
三、 报名方式及时间
1、 公告查询网址http://www.nbguotai.com/。
2、 企业竞租人报名的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竞租人报名的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3、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1日十个工作日(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4、 竞租者必须先至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8室或镇海区庄市街道兴庄路771号现场报名,并进行实地勘测(自行查勘),对招租事项无异议后缴纳竞租保证金,报名完成应收到《竞租申请登记表》。
5、 竞租保证金缴纳至宁波市镇海国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宁波市镇海支行,账号:6232811590000003840。
6、 商业用房履约保证金(含水电费押金)为三个月的成交年租金;便民摊履约保证金(含水电费押金)为500元。由竞租成功者在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内缴纳至宁波市镇海区兴庄市政服务有限公司,承租期满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四、 代理单位联系人:张梽林,朱涛,联系电话:0574-86256410,18257428217,15867360472;庄市农贸市场联系人:秦建林,联系电话:13858264809。
宁波市镇海国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
附件1:
报 价 表
致:宁波市镇海区兴庄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年租金): |
¥ 元 |
报价标的物资产类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报名人报价 确认签名: |
2024年 月 日 |
特别说明:报价表以报名人正确填写并支付完成报名保证金后生效为准。报价表填写不得有涂改痕迹,报名人须对报价表填写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一经发现填写不实,所填报价表将视作无效,已支付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享有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竞租申请登记表
意向承租人 名 称 |
|
|||||||||
是否标的 公司股东 |
是□/否■ |
是否标的 公司管理层 |
是□/否■ |
是否标的 承租人 |
是□/否■ |
|||||
联系信息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拟参与项目 |
标的物资产类型 |
|
||||||||
报名顺序 |
|
|||||||||
意向承租人 所提供材料 |
企、事业法人 |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
授权委托书原件 |
□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
|
|
|||||||||
自 然 人 |
||||||||||
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
□ |
|||||||||
授权委托书原件 |
□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
□ |
|||||||||
意向承租人 承 诺 |
1、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发布的公告,我们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 2、我方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贵方发布的公告中制定的交易方式和规则,自愿参加本项目竞价。 3、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4、我方保守在交易过程中知悉的项目委托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许可披露或使用所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
|||||||||
意向承租人 签 章(签字) |
2024年 月 日 |
|||||||||
受理单位签章 |
2024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两份,受理单位一份,意向承租人一份,意向竞租人凭本表入场竞租。
浙公网安备33021102000970号